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特遵照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和《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17〕520号)及《西南大学关于开展 2019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工作组
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组,具体负责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文 旭、刘承宇
副组长:褚修伟、滕 超
成 员:陈 渝、莫启扬、胡显耀、肖开容、彭玉全、谢 周、童诗倩
秘 书:熊 兰、雷四维、许安琪、黄奕豪
二、推免生名额与分配
1.名额构成。学校分配给我院的名额组成包含普通推免名额15名,一流学科和拔尖人才推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推免专项计划)名额10名。
获得推免专项计划推荐资格且就读西南大学相关学科的学生,享受学校设立的推免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同时,学校实施3+1+2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录取后学生名单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大学四年级即可参加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的课程学习和相应考核,本科毕业论文可结合研究生课程学习完成;本科毕业后注册研究生学籍,直接参加研究生二、三年级的课程学习与科研活动,享受研究生各项奖助政策,用共计6年时间完成本科、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与科研活动,符合条件的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可作为硕博连读计划的候选人,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经考核合格,直接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
2.统一比例。 普通推免名额以学院各专业在读的 2019 年毕业学生为基数(免费师范生不计入),基础比例为 4.5%。
3.分类倾斜。一流学科和拔尖人才推免专项计划名额向学院本科优势专业、特色专业、社会声誉好的 5 星级及以上专业以及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分别予以倾斜。
4. 名额分配表。
外国语学院2019年推免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名额以学校根据教育部正式文件最后核发的为准,按比例调整、多退少补)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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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名额(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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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专项计划分类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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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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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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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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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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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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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普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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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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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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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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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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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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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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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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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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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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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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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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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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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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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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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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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英语类推免专项计划共计13名,基础比例为13/146=8.9%
日、俄、德语如果有退回名额按英语、英语(普师)顺序逐一增补。
5.名额落实。学生自主报考,但各系应切实确认学生的推免意愿,避免浪费名额。若推免名额未使用完,须将名额及时退回学院,由学院统筹调剂,各系间不得自行调整。
6.其他类名额。
1)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全校共计18 名。按学校团委有关规定推荐选拔。
2)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全校共计30名。学校除公(免)费师范生之外所有符合学校推免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申请人按教师教育学院的规定选拔。
三、推免生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合格(补修、缓考成绩视作正考成绩,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五)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退役学生可放宽至60%)。
综合积分(百分制)=成绩积分(百分制)×80%+奖励积分(百分制)×20%。
成绩积分为学科基础课、专业发展必修课和实践环节课的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均为百分制且不计重修成绩,成绩积分=∑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学分/∑学分);奖励积分为各级各类科研创新、竞赛比赛、展览展示等的奖励性积分,其具体认定和计算办法见附件:《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奖励积分的具体认定和计算办法》。奖励积分总分满分为120分,转换成百分制后进入综合积分计算。
(六)外语成绩要求:第二外语必修课程成绩平均不低于65分(百分制),或相应语种全国四级通考、国际考试成绩的60%(百分制)。
四、工作程序 (具体日期进程取决于学校的最后通知)
1.9月6日-14日:学院进行学生成绩初步排序,公示推免生工作方案、组织学生报名(负责人:辅导员)。
报名学生需填写《西南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9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点以前交辅导员汇总。工作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核学生成绩及各类奖励积分材料。
2.9月17日(星期一):确定我院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公示至9月27日。
各专业推荐名单按综合积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去除不符合前述第三部分中其余推免生条件者。
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学院将查证、核实并具体处理。
3.9月17日(星期一):向学校推免办报送推免名单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推免研究生名单后公示。
4.推免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查询、报名等操作。
5.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五、工作监督
1.学院坚持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综合成绩)等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
2.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部)推免生工作小组反映。学生对学院(部)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4.学院纪委全程进行监督。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需实名书面反映,联系电话:68251227(院纪委办),电子邮箱:waiyuan@swu.edu.cn。
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9月14日
附件: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奖励积分的具体认定和计算办法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外语专业的具体情况,外国语学院认定的奖励积分为学生在我院就读期间,在各级各类科研创新、竞赛比赛、论文专著、发明专利、展览展示等的奖励性积分;奖励积分满分为120分。具体认定和评分方法如下:
(一)文体竞赛类
文体竞赛类加分包括:代表学校参加各级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竞赛或体育竞赛等。学校运动队队员因参加各级体育竞赛获奖已享受课程奖励性加分的,同一竞赛不再加分。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竞赛或体育竞赛的级别依主办单位级别而定。
1、获省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分15分、10分、5分;其余奖项加3分。
2、获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其余奖项加10分。
3、以上各项多次得分者,则:如属同一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竞赛或体育竞赛,取最高分;非同一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竞赛或体育竞赛,可以累加。
(二)专业技能类
专业技能类加分包括:个人获得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授权、派出机构举办的等级考试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是否有效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1、语言水平测试
(1)雅思考试(IELTS),总分获得6分的,加3分;总分获得6.5分加3.5分的;总分获得7分的加4分,总分7.5分及其以上的加5分。
(2)托福考试(TOEFL),总分获得90分的,加3分;总分获得90分(不含90分)至105分,加4分;总分获得105分以上的(不含105分),加5分。
(3)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加1分,N2级别成绩90分至109分的,加2分;N2级别成绩110分及以上的,加3分;N1级别成绩100分至119分的,加4分;N1级别考试120分及以上的,加5分。(N2、N1满分均为180分,合格分数分别为90分、100分。)
(4)实用日本语鉴定考试(J.TEST),获得准D级的,加1分;获得D级、C级的,加2分;获得准B级、B级、准A级的,加4分;获得A级、特A级的,加5分。(J.TEST满分1000分,成绩为500分前后者,即D级,相当于日语N2程度;成绩为650分前后者,即C级与准B级之间,相当于日语N1程度。)
(5)俄语对外等级测试(ГТРКИ),获得二级(B2)证书的,加2分;获得三级(C1)证书的,加3分;获得四级(C2)证书的,加4分。
(6)德福考试(TestDaf),获得TestDaf3级(TDN3)证书的,加2分;获得TestDaf4级(TDN4)证书的,加3分;获得TestDaf5级(TDN5)证书的,加4分。
(7)其他语种的水平考试按照以上语种的加分规则酌情加分。
上述水平考试中,每一语种的水平考试只限计算一种考试的加分,不累计。不同语种之间可以相互累计。
2、语言职业技能测试
(1)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China Accreditation Test for 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 -CATTI),获得英语、日语、德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三级笔译或口译证书,加3分;获得英语、日语、德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二级笔译或口译证书,加5分。
(2)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National Accreditation Examinations for 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 -NAETI),获得初级笔译或口译证书,加2分;获得中级笔译或口译证书,加3分;获得高级笔译或口译证书,加5分。
(3)剑桥商务英语证书考试(Business English Certificate -BEC),获得BEC中级证书,加3分,获得BEC高级证书,加5分。
(三)学术科技类
学术科技类加分包括:个人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学科竞赛获奖、本专业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在报刊(具有国家正式刊号)上发表文章、参加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等。课题项目主持人、作品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南大学,否则不予加分。
1、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比赛,获一等奖加35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参加省级大学生“挑战杯”比赛,获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参加校级预赛获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5,三等奖加2.5分。同一成果分别参加全国和省市比赛获奖,取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积加分,但加分累计不得超过35分。以上各类,团队参赛者,第二名至第七名成员均获相应加分的一半。
2、参加外研社、外教社、高教社和《21世纪报》举办的全国性外语竞赛,日语"笹川杯"日本知识大赛(全国)、中华杯日语演讲比赛(全国)、重庆市大学生日文朗诵比赛(省级),全国高校俄语大赛、多语种全国口译大赛,全国高校德语专业大学生辩论赛及其他学术科技类竞赛获奖,或科研成果获得奖励,根据获奖等级按下表加分(同一项目获多级奖励取最高分,加分累计不得超过25分):
获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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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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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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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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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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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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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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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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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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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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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
|
三等奖
|
鼓励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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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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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20
|
15
|
5
|
15
|
10
|
5
|
2.5
|
5
|
3.5
|
2.5
|
3、参照《西南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西校(2015)621号),在A1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外国语言文学类论文:第一作者加35分,第二作者加15分,第三作者加7.5分,第四及后序作者加3分;在A2级刊物发表外国语言文学类论文: 第一作者加20分,第二作者加10分,第三作者加5分,第四及后序作者加2分;在B级刊物发表外国语言文学类论文: 第一作者加10分,第二作者加5分,第三作者加2.5分,第四及后序作者加1分;在C级刊物发表外国语言文学类论文: 第一作者加3分,第二作者加2分,第三作者加1分,第四及后序作者不加分。同一论文多处发表不累计加分,不同论文可累积加分,但加分累计不超过35分。
4、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按A2级论文加分;在《重庆日报》等省级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按B类论文加分;在地市级报刊(具有国家正式刊号)上发表理论文章按C类论文加分;地市级以下的报刊发文不加分。各级报刊发文,1500字以下的,加分减半,同一文章多处发表不累计加分;不同文章可累积加分,但加分累计不超过35分。
5、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报刊上发表非理论文章(含译作),参照第4条,加分分别对应折半。
6、学生获得学校创新基金资助课题立项,国家级重点课题,主持人加12分,参与者排名前6以内者均加5分;国家级一般课题,主持人加8分,参与者排名前6以内者均加3分;校级重点课题,主持人加6分,参与者排名前6以内者均加2分;校级一般课题,主持人加4分,参与者排名前6以内者均加1分。获得学校“含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大赛一等奖,负责人(排名第一者)加5分,参与者排名前6以内者均加2.5分;二等奖,负责人加3分,参与者排名前6以内者均加1.5分;三等奖,负责人加2分,参与者排名前6以内者均加1分。
7、参与学院学生学术科技活动提交论文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加1.5、1、0.5分。
(四)其他
1、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可加分的其它情况。
2、奖励积分认定中出现的争议或问题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裁定解决。
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