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特遵照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和《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17〕520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推免工作组
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组,具体负责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负责本科专业教学的副院长、负责本科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成 员:学院党政领导、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相关专业负责人
秘 书:相关年级辅导员、教学秘书
二、推免生名额与分配
1.名额构成。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名额组成包含普通推免名额和一流学科和拔尖人才推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推免专项计划)名额。具体按照当年度学校下达给学院的具体指标执行。
获得推免专项计划推荐资格且就读西南大学相关学科的学生,享受学校设立的推免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同时,学校实施3+1+2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录取后学生名单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大学四年级即可参加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的课程学习和相应考核,本科毕业论文可结合研究生课程学习完成;本科毕业后注册研究生学籍,直接参加研究生二、三年级的课程学习与科研活动,享受研究生各项奖助政策,用共计6年时间完成本科、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与科研活动,符合条件的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统一比例。 普通推免名额以学院各专业在读的当年应届毕业学生为基数(免费师范生不计入),基础比例以学校当年所定比例为准。
3.分类倾斜。一流学科和拔尖人才推免专项计划名额参照学校的原则向本科一流专业、特色专业、优势专业、社会声誉好的 5 星级及以上专业以及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分别予以倾斜。
4. 名额分配表。各专业具体指标分配视学校当年下达指标及相关规定确定。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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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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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专项计划分类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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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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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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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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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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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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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额落实。学生自主报名,但各专业应切实确认学生的推免意愿,避免浪费名额。若推免名额未使用完,须将名额及时退回学院,由学院推免工作组统筹调剂,各专业间不得自行调整。
6.其他类名额。
1)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名额。按学校团委有关规定推荐选拔。
2)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名额。学校除公(免)费师范生之外所有符合学校推免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按教师教育学院的有关规定选拔。
3)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名额。学校除公(免)费师范生之外所有符合学校推免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按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有关规定选拔。
三、推免生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合格(补修、缓考成绩视作正考成绩,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5. 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退役学生可放宽至60%)。
综合积分(百分制)=成绩积分(百分制)×80%+奖励积分(百分制)×20%。
成绩积分为学科基础课、专业发展必修课和实践环节课的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均为百分制且不计重修成绩,成绩积分=∑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学分/∑学分);奖励积分为各级各类科研创新、竞赛比赛、展览展示等的奖励性积分,其具体认定和计算办法见附件:《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奖励积分的认定和计算办法》。奖励积分总分满分为120分,转换成百分制后进入综合积分计算。
6. 外语成绩要求:第二外语必修课程成绩平均不低于65分(百分制),或相应语种全国四级通考、国际考试成绩的60%(百分制)。
四、工作程序
1.9月2日-12日:学院依本办法公示当年推免生工作方案,对学生成绩初步排序、组织学生报名(负责人:辅导员)。
报名学生需填写《西南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9月10日上午8:30点以前交辅导员汇总。推免工作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核学生成绩及各类奖励积分材料。
2.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时间,确定我院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天。
各专业推荐名单按综合积分从高到低排名符合推免生条件者。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学院将查证、核实并依规处理。
3.通过学校审核的推免生网上注册、核对信息。
推免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查询、报名等操作。
4. 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五、工作监督
1.学院坚持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综合成绩)等重要信息公示公开。
2.学生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向学院(部)推免生工作小组反映。学生对学院(部)的处理意见不服,可向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该项工作申诉受理机构。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4.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推免工作。对推免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需实名书面反映,联系电话:68251227(院纪委办),电子邮箱:waiyuan@swu.edu.cn。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奖励积分的认定和计算办法
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11月10日
附件: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奖励积分的认定和计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