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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编辑: 审核: 阅读次数:日期:2020年10月11日

 

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措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学生和社会的密切关注。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以及西南大学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推免生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和要求。

一、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对推免生接收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等。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之下设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接受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纪委的监督和检查。

二、接收范围和名额

拟接收的推免生应是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出来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所接收的推免生(含免费师范生补偿推免计划及团中央支教推免计划)占学院2021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且接收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培养类别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英语语言文学

050201

学术型

17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211

学术型

7

俄语语言文学

050202

学术型

2

日语语言文学

050205

学术型

2

德语语言文学

050204

学术型

2

英语笔译

055101

专业型

10

 

 

、申请、接收程序

(一)接收专业

我院各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英语笔译)均可接收一定名额的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请查询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anzhao.swu.edu.cn)。

(二)提交、接收申请材料

有意向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当在西南大学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提出申请,待获准推免复试资格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推免复试。

未在系统提出申请的考生,复试无效。

(三)审查申请材料,确定复试名单

外国语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所、中心)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向推免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在符合学院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前提下,鼓励跨校、跨专业接收推免生。

(四)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复试

复试对象西南大学推免研究生;

报到时间及地点:2020101315:00—17:00外国语学院314办公室

复试时间:2020101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批复试

复试对象:外校推免研究生;

复试形式线上复试,通过QQ视频进行面试;

提交材料时间:10月13日前按要求发送电子版材料;

复试时间:2020年10月14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  复试 方式

复试按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要求进行,采用面试方式:

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复试成绩以数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

收到我院拟录取通知且同意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1030日之前,考生需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385738179@qq.com(命名要求:身份证号+姓名+体检报告)。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资格复审和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接收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生若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奖励政策

1.为鼓励推免生报考我校,凡是被我校录取的来自全国重点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或在高校同类学科排名前列的推免生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同时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其他奖学金的评定。

2.所在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术型推免生,入学第二年经考核,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可转为硕博连读生。

六、复试时携带材料

参加线下复试的同学需在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1)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3)本人详细简历(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4)(如果有)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5)(如果有)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6)(如果有)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参加线上复试的同学需将以上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以申请人命名做成一个PDF文档,10月13日发送至邮箱:385738179@qq.com,邮件主题为“2021推免研究生-申请人学校-申请人姓名”。

七、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314办公室

邮编:400715

联系人:老师,电话:023-68250136

 

 

 

 

 

 

附:

复试流程及考生须知

一、复试流程

1.考生按照“考生准备工作要求”、“考生复试须知”做好相关准备,提前熟悉“QQ视频”操作,及时查看“西南大学研招网”、“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的相关通知,确保复试前通讯畅通。

2.复试当天随机生成考生面试次序,由复试小组助理通知考生。

二、考生准备工作要求

1、物品准备:(注意:非学院要求的材料不得携带)

1)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2、设备要求:

1台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手机(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3、环境要求: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三、考生复试须知及注意事项

1、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复试全程要关闭手机通话(可设置拒接来电)、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3、考生复试时不得手持手机进行考试;不得使用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关闭其他与考试无关的软件。未经允许,考生不得接触键盘、鼠标等输入设备。

4、考生本人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考生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佩戴耳饰、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5、复试未结束前,未经考官同意,考生不得擅自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诚信复试。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