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学院深化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式,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招生监督小组:负责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生的申诉释疑工作。
(三)材料审核小组:材料审核评价小组按照本单位材料评议办法,客观、公正进行综合评价,提交材料评议成绩,择优推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人员名单。
由7-9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组成(教授不少于5人、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
(四)综合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面试)的各项工作。综合考核专家组应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
由5-7 名教授组成(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
三、 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我院2023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8名(其中招收在职定向考生不超过1人),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2名,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1名。
招生计划为参考数,最终计划以教育部下达学校计划后确定的实际计划为准。
四、 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在入学报到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发表过较高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较高。
(四)外语水平应达到下述规定的要求。
1.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
非英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500分;
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60分。
2.其它语种应达到的水平要求,参照执行。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外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者以主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等;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五)身心健康。
(六)报考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还需符合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其它条件,具体要求见招生简章。
五、报名
(一)考生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成功后,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六、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能够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
5.硕士阶段正式成绩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
7.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需在复印件首页标注成果级别。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个人陈述。
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等,不少于3000字。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学校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在2023年3月31日前寄送至外国语学院。收件人:郭老师。邮编:400715,联系方式:023-68250136。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请确保材料完整,不接受补充材料。务必以顺丰或EMS方式邮寄,不接受其它方式的快递。
电子材料提交:所有材料必须扫描转成pdf格式,按材料顺序命名(例如1.XXX博士报考登记表,2.XXX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意向导师”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385738179@qq.com。
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七、材料审核
(一)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材料审核评价小组由7-9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组成(教授不少于5人、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按照本单位材料评议办法,客观、公正进行综合评价,提交材料评议成绩,择优推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人员名单。
(二)外国语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组织“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重点从外语水平、科研业绩、研究计划等方面全面评价考生,量化给出考生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成绩。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终止材料审核,取消申报资格。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的外语水平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通过材料审核评定,由外国语学院审核评定。
(三)第二阶段综合考核名单的确定
“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考生材料评定成绩,按照招生计划,在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前提下,按一级学科为单位,根据专业基础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考生进入综合考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四)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材料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人数、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
八、综合考核
通过材料审查评价的“申请-考核制”考生,统一进行综合考核。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一)综合考核内容
专业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将在综合考核开始前讨论评分标准。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由考核小组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专业考核。
2.外语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3.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学术研究计划等。
(二)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方式为面试,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其中外语不低于10分钟,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不低于20分钟。
(三)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由外语、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构成,外语权重占30%,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权重占70%。
跨专业考生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道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相关问题,具体题目将由综合考核小组决定。
(四)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将通知考生综合考核结果。
九、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依据专业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具体办法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学校关于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和招生指标分配的有关政策确定的指标分配开展录取工作。
(二)普通计划按一级学科公平公正进行录取。普通计划考生按一级学科为单位,在符合规定的前提条件下,结合导师招生计划数,每位导师原则上必须依据其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少民骨干计划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录取。少民骨干计划的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少民骨干计划与非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之间不得互转。在符合规定的前提条件下,结合导师招生计划数,每位导师原则上必须依据其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十、其它
1.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参照本细则执行,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情况录取。
2.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
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址:http://yz.swu.edu.cn/
咨询电话:023-68250136 , 联系人:郭老师
办公地点: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314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