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学位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交流推进会和重庆市学位办《在渝高校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研究生院相关通知,现将《学位法》相关学习材料发布如下,请各位老师参照学习。
外国语学院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原文
附件2:《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
附件3:《学位法》百问百答
附件4:学位条例、学位法细化差异比较